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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法院执行局组织学习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
作者:陈平  发布时间:2016-08-05 10:40:39 打印 字号: | |
  庐山市法院网讯 最高法院为促进拍卖公开透明,充分实现财产变现价值,顺应互联网趋势,于2016年8月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庐山市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学习。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在以往,法院自行拍卖虽然成本低,但存在较大权力寻租风险,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具备专业化特点,但成本高昂。而即将作为法院处置执行财产的优先方式——网络司法拍卖,则既降低了拍卖成本,又减少了中间环节,变价过程快捷阳光,较之传统现场拍卖方式优势明显。

  通过学习,可以发现《网拍规定》亮点纷呈,比如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人数,允许一人竞拍,可以随时参与,规定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网拍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相信通过我院努力,这种交易快捷、成本低廉、信息透明的网络司法拍卖必将推动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