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7月18日止,星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计收到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7件,涉及省市包括江西、广东、北京、浙江、湖南、福建等地,协助内容包括法律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查封、冻结、扣划以及全案委托执行。目前该局已协助完成其中的5件。
根据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刘贵祥2015年8月27日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第七部分关于委托执行问题提出的两点要求,对于讲话后仍要求全案委托执行的,我们不接受,应采用事项委托和协助执行的方式来处理。
在日常工作中,该院执行局积极完成了外地法院委托的执行事项,与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一视同仁,认真负责地办理,与外地法院加强协作互助,为区域内协助执行合作平台的建立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