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近日,星子法院民一庭审结一起较为特殊的离婚案件。案件当事人是两位年近古稀的老人,两位老人结婚四十几年,一起走过了七年之痒,共同经历了艰苦岁月,却在生活富足、儿孙满堂即将金婚的年纪遭遇了婚姻危机。
这是张某(男)第三次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老伴郭某(女)离婚。2014年2月,张某首次起诉至星子县人民法院,称妻子郭某总是怀疑自己与别人存在不正当关系,且在外面到处宣扬,败坏自己名声,双方因此事经常发生争吵,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婚龄较长,感情基础深厚,且无实质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判决不准离婚。2014年底,张某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与郭某离婚,庭审过程中,郭某伤心不止甚至昏厥,张某见此于心不忍,主动撤回起诉。2015年年底,张某第三次起诉至法院,称妻子郭某全无悔改,对自己疑神疑鬼,甚至因此多次找别人麻烦,双方争吵不断,感情已破裂,为安心度过晚年,要求离婚。
受理该案后,民一庭法官借送达开庭传票之机找被告郭某了解了相关情况并询问其对离婚的意见,郭某仍坚称不同意离婚。开庭当天,原、被告及其儿女均到庭参诉和旁听,法官在通过庭审了解详细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后,经双方一致同意组织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张某坚决要求离婚,郭某坚称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则要求原告张某给予自己五十万元的经济补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果。最终,考虑到原告几度起诉要求离婚,近两年来,原、被告双方矛盾不仅没有缓和反而愈演愈烈,可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另考虑到被告郭某年老多病,原告张某收入较高,身体较好,判决原告张某给予被告郭某两万五千元的经济帮助款。至此,该案已审结。一对本应相扶到老、令人羡慕的金婚夫妻,也由于种种原因,在古稀之龄让自己的婚姻画上了一个并不完美的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