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人往往是强势的一方,我们从电视或者电影中接触到的信息大都是债权人带着一帮彪形大汉去讨债,没钱还就让债务人尝尝皮肉之苦等等,然而近日星子法院蛟塘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却让我们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尾。
原告陈某,案件中的债权人,初次见到他时实在难以想象他居然会是被打的一方,他的身材虽称不上健硕,但也算得上是壮实,剃着一个板寸头,膀大腰圆,短袖袖口处隐约能看见手臂上的纹身,俨然一副混社会的模样。反观被告宋某,身形瘦小,实在难以想象其尽是个“狠角色”。
原告陈某与被告宋某本是还算不错的好友,2014年9月2日被告宋某向原告陈某借款八千元用于周转,双方约定2014年9月底还清,但被告宋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陈某多次催讨都没有效果,2016年2月3日下午原告再次去被告处讨要欠款时,遭到被告宋某的拳打脚踢,将原告陈某打伤,陈某随后报警,事后经法医鉴定原告陈某为轻微伤。原告一气之下将被告宋某告上法庭,要求宋某偿还8000元欠款,同时赔偿因伤所产生的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万余元。
由于本案中被告宋某未到庭参与诉讼,法院未组织调解,该案结果将以判决形式公布。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而本案中被告不但不还钱,而且动手打人,如此理直气壮,究竟是什么给了他如此大的胆量?笔者私以为,这恐怕和现在社会中的诚信缺失脱不了干系,当周围的人都不讲诚信,自己守信与否也就显得无关轻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