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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作者:汤国军  发布时间:2016-05-09 08:24:47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近日,星子法院温泉法庭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近日,案件原告方李某来到温泉法庭,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并高兴地对承办法官说道:“谢谢法官的耐心工作,谈好的赔偿款对方已经付给我们了,真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赔偿,太感谢你们了!”

  据悉,原告李某系温泉镇东山村人,2015年11月16日早晨,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与被告刘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两万余元,并经鉴定为伤残十级。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今年3月原告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10万余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经过了解得知双方均系温泉镇东山村人,家庭经济情况都不是很好,被告刘某驾驶的车辆也未投保任何保险。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的主要原因在于被告认为自己在事故中不应承担责任。考虑到上述情况,法官通知被告来到法庭,耐心细致地向被告释明法律,同时引导被告换位思考,最终被告方对事故有了正确的认识,同意尽力赔偿原告损失。在此基础上,法官及时与原告李某、东山村委会干部进行联系,约好时间后双方在村委会自行和解达成一致,原告拿到赔偿款后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行驶车辆大量增加,交通事故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该院温泉法庭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十分注重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坚持调解优先的办案原则。该庭交通事故调撤率每年都在9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