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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大亨有房无钱 无奈只得以房抵债
作者:陈宇  发布时间:2016-04-29 15:19:05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近年房地产行业不景气,房产纠纷数量不断攀升。近日,星子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2015年额度最大的房产纠纷案件,经调解原告公司同意以房抵债。

  2015年5月,原告江西某网络信息公司与被告星子某房地产公司签订《销售代理合同》,原告负责“湖滨星都”项目推广及代理销售,原告采取包销模式进行代销,并就佣金、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但被告几经违约,原告再三忍让后签订《补充协议》,被告依然违反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代理佣金及返还定金的义务,并且擅自与购房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严重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大额佣金、违约金及定金。

  法院立案审理后,原告要求对被告楼盘中的19套房屋进行保全并提供了相应担保,承办法官认为涉案金额巨大且原告有相应担保,同意保全申请并于申请当天下裁定进行保全。两天后,被告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调解,对事实部分不予否认,但希望对违约金额进行调整。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发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胡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