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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逐级签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作者:胡瑶  发布时间:2016-04-11 09:55:29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深入实施“决战工业、提升旅游、统筹城乡、做实民生、实干兴县”五大战略举措,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维护稳定的任务,4月11日上午,星子县人民法院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结合本院实际工作与各庭室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据了解,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链条。院长作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与本院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2016年度县法院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司法人员在治安防控及平安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承担起保平安、促和谐的第一责任,实现单位内部零案发、职工零犯罪、事故零发生、矛盾零上交的目标,确保单位和谐平安。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武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努力推动我县综治维稳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欧阳志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