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法学园地
审务公开
诉讼指南
法官文化
美丽庐山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为生子丈夫默许妻子出轨 妻子生产后不归提离婚
作者:陈宇 发布时间:2015-04-03 14:41:49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星子法院网讯 近日,星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经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2007年,陈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李某发现陈某患有严重影响夫妻生活的疾病,导致两人无法过正常夫妻的生活。李某陪同陈某治疗六年之久,一直不见效果,陈某父母游说李某借精生子,以防无后,陈某也口头授意并一起办理了生育所需的所有计生手续。之后,李某一直不回家,并于2013年诞下一女婴,李某与女婴一直在女方家居住,拒回男方家,几经劝说无效,陈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责任编辑:王源冰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江西法院网
九江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