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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公司治理研究会成立
第一届公司治理论坛同时召开
作者:窦玉梅   发布时间:2014-12-08 10:15:28 打印 字号: | |
  11月29日下午,中国行为法学会公司治理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公司治理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国光、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等出席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公司治理研究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江必新在致辞中指出,公司治理研究会的成立,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公司”这些市场单元的治理,没有有效的公司治理,就很难建构规范的市场秩序。江必新希望,公司治理研究会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公司治理行为领域做出开创性研究,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李国光提出,公司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承担着依法经营的重大职责,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成立中国行为法学会公司治理研究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举措,必将受到经济界、法学界以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他衷心希望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下,公司治理研究会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为推进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并取得可喜的成绩。

  中国行为法学会公司治理研究会当选会长在发言中认为,公司治理应当成为社会治理的突破口。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企业制度改革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决定后,中国行为法学会决定成立公司治理研究会,是落实中央决定的重大行动。他表示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现代化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渠道,搭建法律学者、企业家等公司治理领域的专业人士之间交流的平台,共享理论及实践成果。
责任编辑:窦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