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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殿龙:发挥政治优势 强化执行联动
  发布时间:2014-07-29 15:54:53 打印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党委政法委领导、各联动部门参与、人民法 院依法主办”的建设思路,紧紧围绕破解执行难目标,以信息共享和执行联动为支撑,大力推进试点工作。目前,广西已建成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建制、分级管理”的执行指挥中心体系,开发应用了三级联网的广西执行指挥中心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整合远程视频指挥、案件流程管理、执行网络查控、信息公开等功能,深化三级法院执行案件统一规范管理,强化与联动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执行信息公开透明度,取得较好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加强组织领导。广西各级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在政治上关心、政策上倾斜、工作上支持、物质上保障,为执行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广西三级法院全部成立了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担任指挥长的执行指挥中心领导机构,确保了试点工作自始至终处于党委直接领导下,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总体安排,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的上档升级。

  二是以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为重点,狠抓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广西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法院专线接入电子政务网和城市金融网,与国土、住建、工商、公安、人民银行等23个执行联动部门以及广西区内22家商业银行联网,建成覆盖全广西的执行查控系统。

  三是以案件分类管理为切入点,创新机制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有无财产可供执行为标准,积极探索分类处置、分类统计、分别考评的执行案件分类管理新机制,制定无财产案件管理办法,明确了无财产案件的认定标准、查控措施、结案标准和方式,完善无财产案件退出机制,对以终本结案的无财产案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自动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四是以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创新和加强执行工作方式。广西高院自主研发应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实施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构建执行案件“全程留痕”、科学、规范、严格、精细管理的工作格局。建立全区法院上下一体、协调统一、反应快速的运行机制。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阳光执行”,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认真落实“阳光执行”十公开承诺,采取手机短信告知、电子触摸屏查阅、电子公告屏公示、互联网查询等多种方式,主动及时公开信息。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为契机,开通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按照“制度建设 网络信息平台 高标准拍卖场所”的改革思路,实行司法拍卖现场网上同步竞价,拍卖过程网上同步公开,实现“五权分离”,确保司法拍卖公开公正。各级法院还普遍推行关键环节公开听证、“法院开放日”、“执行局长接待日”等制度。
责任编辑:王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