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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蒙古国法官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开班
  发布时间:2014-06-09 20:45:59 打印 字号: | |
  中国法院网讯 (朱建伟) 6月4日上午,第六期蒙古国法官培训班开班式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杜万华和蒙古国最高法院乌兰琪琪格·陶格陶夫大法官分别为开班式致辞。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主持开班式。

  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与蒙古国的司法交流活动,早在2007年就开始了两国法官培训合作项目,2007年至2011年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五期蒙古国法官培训班,培训了120名蒙古国法官,第一阶段的培训已经结束。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与蒙古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卓里格率领的蒙古国最高法院代表团一行会谈时,表示要将培训项目继续进行下去。作为第二阶段的首期培训班,本期培训意义重大,共有25位蒙古国法官在中国接受为期两周有关中国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并到中国有关法院实地考察调研,深层次了解中国司法的最新成果。

  今年是中、蒙签署《友好合作关系条约》20周年,蒙古法官培训团的到访更具深远意义。近年来,中蒙两国在司法制度领域进行了很多改革,同时也面临着很多相同或相似的挑战,相互之间加强交流、促进合作的必要性显得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庐山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