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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平在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总结会上强调
强化案例意识 促进司法公正
作者:冯文生 盛蔚  发布时间:2014-05-19 08:23:01 打印 字号: | |
  由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团委联合举办的“促公正·法官梦”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总结会4月29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对这次评选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重申了案例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今后的案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李少平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案例意识,深化案例研究,强化案例工作,切实把案例工作与青年法官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审判工作与队伍建设两促进、双丰收。

  李少平指出,审判案例是法官法律业务素质、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情操和核心价值观的集中展现,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和审判管理的综合反映,是扩大审判工作效果、引导社会舆论、评判法院工作的重要载体。因此,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要充分认识案例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案例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利用案例宝库积极开展学习,加大案例培训力度,努力提升人民法官的案例意识,既学习案例中的法律推理、说理技巧和裁判方法,还学习优秀审判案例中文法笔触和表达艺术;二是注重案例编写报送,扩大审判效果,要及时整理裁判文书,根据司法和社会需求,编写典型案例,坚持用优秀典型案例凸显法官司法智慧,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引导社会各方视听;三是加强案例参照运用,统一司法尺度,注意吸收域外知识,积累案例运用经验,创新案例运用方法,及时形成并推出案例运用成果,为丰富和发展法官裁判技术作出更大贡献;四是深化案例研究探讨,总结司法经验,坚持个案研究与类案研究并重,坚持从现实问题出发,突出案例实证地位,发挥案例在阐释法律、厘清规则、明确界限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为司法解释和完善立法提供可靠依据;五是支持案例创新发展,完善法制运行,正确理解和把握“判”、“例”、“法”之间的关系,本着对法律的“诚挚理解”,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以法律、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为根据,以审判案例中蕴含的司法共识为前提,在参考和参照案例基础上,作出充满智慧、富有创见的公正裁决。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出席会议。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