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4月21日,在星子县人民法院,申请人熊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说道:“都说法院执行难,但正是星子法院法官们强有力的执行才能使我的诉求终于有着落,你们真帮了我的大忙了。”案结事了,他紧锁的眉头终于换上了喜悦的笑容。
2011年底,被执行人周某向申请人熊某借款人民币40万元用于砖厂周转,并出具借条,约定5个月后归还。但借款到期后,周某并未按期归还,后经熊某多次催讨,他才分几次归还借款19万元,余款21万元久拖不还。后熊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周某立即归还熊某借款21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并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熊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周某东躲西藏,刻意规避执行。为了打击老赖气焰,尽快结案,执行法官对执行信息紧追不舍,后经多方打听,终于得知周某藏身之所。当执行法官在一个清晨敲开了周某租住房子大门时,睡眼惺忪的周某见到执行法官很是诧异:“你们连这个地方都能找到?”穷途末路的他表示自己也不是不想还钱,实在是砖厂有很多债没讨回来,资金紧张无力还钱才会躲在这里的。
执行法官将周某带至法院,并联系熊某到院与周某协商。最终,周某自愿出让自己在九江市庐山区莲花镇妙智村的一套住房给熊某,以抵偿债务。熊某遂撤销执行申请,该案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