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 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身为母亲的刘某不但没有把希望放在考上大学的子女身上,反而在儿子因贫辍学后,起诉要求与丈夫胡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近日,江西省星子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处理,原告刘某最终“净身出户”。
刘某与胡某婚后生有一子一女,原本就十分困难的家庭经济状况,在两个小孩均考上大学后更是雪上加霜,为了补贴家用,胡某只得前往浙江等地务工。由于常年处于分居状态,刘某与胡某间的关系慢慢变得疏远,刘某开始指责胡某对自己漠不关心,而胡某则认为是刘某在外另有新欢。为了避免自己的家庭在经济重压下破裂,正在上大学的儿子毅然选则了辍学并外出务工。然而儿子的自我牺牲没能挽回父母的婚姻,刘某不但坚持要与胡某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且要求胡某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仅有的值钱财产就是位于农村的房屋,而且包括胡某父母在内的一家六口人均居住在里面,对于债务,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没有证据予以证实,无法查实。在确认刘某坚持要求离婚,双方婚姻关系难以继续维持后,为避免在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过程中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法官分别对刘某和胡某进行了劝说,在对刘某指明房屋是一家老小唯一栖身之所,不适宜分割的同时,也明确告知胡某,其所述对外债务无法查实难以处理。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与胡某解除婚姻关系,房屋归胡某所有,夫妻共同债务也由胡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