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帮我再次要回了孩子一年的抚养费”,陈某握着星子法院温泉法庭干警的手激动地说。
2008年,在原告王某诉被告陈某离婚一案中,温泉法庭通过耐心工作,双方达成调解 协议。约定孩子由被告陈某抚养,原告王某每月支付150元的抚养费,于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统一支付。至此,该案已调解结案,但每年的十二月中旬,该庭法官都会积极主动和王某联系,帮助陈某要回孩子的抚养费。转眼间五年过去了,法庭干警虽然发生了调动,但孩子的抚养费却没有耽误一年。2013年由于城市新区建设,王某家做了搬迁,为了避免此案进入执行程序,法庭干警积极寻找并利用下班时间来到王某家,释法明理,分析利害。被告王某被法官的持之以恒所感动,当场支付了2013年度的全部抚养费用,并承诺今后一定按期履行,不再给法官添麻烦。
近年来,该院温泉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充分采取判调结合、以判促调、判后和解等多种方式,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负担,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