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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认真学习新消法
作者:王源冰  发布时间:2013-12-27 15:09:45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12月27日,星子法院组织业务庭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通知》,为将在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好准备。

  新消法规定了公益诉讼、保护人身权益、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保底赔偿、赔一罚二、精神损害赔偿等新制度,同时对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瑕疵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突破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加重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广大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该院认真学习新消法,把握其中要义对于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