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群众利益无小事,近日星子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处一起涉房产纠纷行政诉讼案件,
2013年8月13日,该院行政庭收到了一份跨越十年的房产纠纷行政诉状。原告李秋滚因家境困难急需用钱,就借弟弟李正滚的房产证作担保抵押,托第三人帮忙贷款。之后第三人既没有给原告贷款,也没有交还房产证给原告。原告每年都向第三人催讨房产证,第三人一直找借口推脱。后来原告到县房管局一查,才知道第三人伪造相关材料,早在2004年1月17日就以自己为借款人用该房产证进行抵押贷款。为此房产证,原告兄弟及家人经常争吵,十年来深受痛苦。百般无奈之下,兄弟俩只得将被告星子县房地产管理局及第三人李海泉诉至法院。
行政庭受案后,想群众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10多天来庭长带领干警深入原告村庄,听取邻里意见,跑房管,见局长,查档案,审材料,找第三人,寻求多方沟通,力求在最短的时间达到最佳的效果。经过反复沟通,房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案,亲自出庭应诉,积极寻求多种途径,做通第三人的工作。在行政庭的积极督促和房管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第三人筹措资金还清贷款,原告终于在历时十年后拿回了自己的房屋产权证。
在解决此件行政纠纷中,该院行政庭和县房管局干部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真正做到了深入群众察实情,解决纠纷办实事,不以法官而盛气,不因被告而抵触,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合力沟通为百姓解忧。这正是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