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各种矛盾纠纷高发,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审理难度不断加大,“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建立和完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涉及到国家法律体制的较大变革,涉及到社会公众的思维转变,非短期内能有所建树;而增加法官编制,提高法官数量,增加审判经费投入,也涉及到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且法官数量不可能随着案件数量的增长而无限制增加。以星子县法院为例,由2008年收案1044件增至2013年的2105件,而有法官执业资格人数因为退休、退二线和司考断层的问题导致由2008年的42名减至40人,特别是在一线办案人员仍保持在30人左右,由于案件数的激增,案件审理难度逐步加大,无形中增加了单个法官的办案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更加艰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由此,最为现实且可行的路径是必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挖潜力,提素质,强管理,练精兵,才能加强法官的司法能力,树立法院司法形象,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加强在职在岗培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能力养成是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审判成本的有效途径,没有优秀的技能型法官就不可能有高质量、高效率的案件审判。职业法官除应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外,还必须具有准确明断是非,运用审判策略从容应对复杂局面,游刃有余驾驭审判,熟练运用法律解决纷争,与时俱进自我提高等司法能力。这就要求法官自身要终身学习,不断提高;在办案时间紧张的情况下,要保障每个一线法官都有机会参加实用性和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并将培训与考试考核相结合,使法官不断的更新法律知识,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不出现偏差,减少不必要的请示汇报,加强办案效率,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审判流程管理要符合法院自身工作特点和规律、具有较强管理效能。通过加强庭审观摩、法官论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和定期通报案件评查结果,定期分析本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差距问题,加强法官办案水平;运用案件流程跟踪监督制度、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法官审判业绩考核评估制度,保障案件审判的合法、高效、优质和法官队伍主流风气的树立。
三、优化人员配置,发挥干警潜能。在通过公务员招录进人时,要选择已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大学生;法院招录过程中有些司法辅助人员,如文秘、档案、计算机人员的招录,鼓励他们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为他们参加司考提供可能的条件,培养成同时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减少行政岗上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数量,充实到审判一线,在行政岗上的领导,可以在审判监督上多下功夫,需要的话可以充实到案件回访和与案件协调工作中去。行政人员同时为审判人员做好后勤与保障工作,以缓解少数人审理案件的压力;将具有执行资格的法警组织起来,兼顾执行,加强执行力量,缓解案多人少、工作量大的矛盾;老同志发挥余热,到立案、信访等岗位,全院上下形成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办和谐案的热潮。
四、关心爱护干警,多方举措留住法律人才。积极为法律人才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充分发挥每们同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同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解决其职级待遇问题,关心法官身体健康,定期为他们体检。从经济上保证“从优待警”,确保法官享有与其身份地位相符的待遇,在工作调动上帮助调入分居在外地的夫妻一方及安置子女就学、对外地干警解决住房等实际问题。确保法官无后顾之忧地依法公正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另外营造和谐温暖的氛围,尊重法官的权利,关注法官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司法效能。
五、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加强法官人格魅力教育。公平正义是审判事业永恒的内在要求,也是法院文化的内核。坚持职业道德培育与职业技能训练并重,广泛利用走廊文化、与电视台合作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规范考勤纪律、实行分类着装、司法礼仪检查,印发文明用语忌语等方式,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将干警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接访、主动征求意见,不断加强内外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庭审检查、裁判文书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并将评查活动社会化,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评查,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另外把坚持支部建在庭上,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依托,营造出清正廉洁的法院文化。注重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气氛,促进法院干警专心法院事业、维护司法形象,营造出形成法官良好人品的法院文化氛围。
六、加强制度管理,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部门和各级领导年终目标考评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验收。认真严格执行 “五个严禁”,并建立健全个人廉政档案,将干警受举报以及调查、处理情况记录入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奖励待遇向一线人员倾斜,形成干部能者上,庸者下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注重对中层干部的培养力度,以德才兼备,以德为优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功能,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之力来堵塞各种漏洞,规范司法权力的行使。使公正廉洁的法官得到奖励、使腐朽堕落的法官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保障,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信力是法院的生命与灵魂,提升和保持司法公信力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基层法院是人民法院中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组成部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最为集中。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基层法院要不等不靠,通过提高现有法官队伍素质,不断挖掘法官队伍潜能,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