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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高效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作者:许秉国 徐官生  发布时间:2013-05-29 16:18:42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5月29日上午,星子县人民法院院内鞭炮声声,星子县腾飞钢材厂业主于某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办案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许秉国的手中,感谢法院执行干警尽心尽责为其执行回45万元钢材买卖合同货款。

  原告于某与被告蔡某、吴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星子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蔡某、吴某一次性向原告于某一次性支付剩余钢材款657411元,并支付违约金8000元,合计665411元。后被执行人吴某提起上诉,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蔡某、吴某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于某于2013年5月14日向星子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局承办人员接手案件后, 5月17日到九江市房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吴某的房产登记情况。同日冒着酷暑对九江市区范围内的11家银行查询被执行人吴某的银行存款情况。申请人于某看到法院执行干警辛勤奔波多家银行繁琐地查询、冻结存款,多次要求承办人员休息下,承办人员本着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最终在九江市区11家银行查询冻结近40万元存款。5月19日,被执行人吴某迫于法院执行工作强大威慑作用,到法院自动履行了45万元货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吴某向法院申请解冻银行账户。承办人员在取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又对所有冻结银行账户进行解冻。

  之后,承办人员将执行款45万元发放给申请人,仅用时3天就执行货款45万元,执行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感染了申请执行人,当于某接过执行人员手中的执行款,无法用言语表达自己心中感激之情,赶制锦旗,感谢星子法院执行人员所付出的艰辛努力,遂出现开头送旗的一幕。
责任编辑:罗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