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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县法院四项举措创新未成年审判工作机制
作者:王源冰  发布时间:2013-03-28 08:15:05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星子县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和犯罪特点,积极创新机制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基本方针,注重“情”与“法”的交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构建多方参与平台,达成刑事和解。让受犯罪影响的被害人、社区、国家等多方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以被害人利益为重心,通过平等沟通与协商,使少年犯悔过并主动承担责任,修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从而构建一个和解的平台。

  二是营造少年回归的通道,推行温情审判。全面推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温馨审判方式,在庭审中允许未成年人坐着接受审讯,并坚持庭审后与被告人谈心、交流,引导被告人如何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三是搭建少年走上社会的桥梁,积极判后帮教。对被判处缓刑的在校学生尽量做好学校接收工作,帮助其重返学校完成学业。依托有条件的企业过渡安置失足人员,组织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四是点燃少年心灵的明灯,坚持定期有效回访。建立回访考察联系卡,完善回访帮教档案。案件承办人每季度对缓刑犯回访考察,认真落实跟踪帮教。对收监服刑的,通过各种形式与执行场所建立联系,不定期组织回访服刑犯,帮助他们树立重新生活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找回“自我”。
责任编辑:罗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