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9月12日,星子县人民法院法官,为解决一起因矿山开采引起的纠纷,不辞辛劳,经过了二个多小时的跋山涉水后到当事人争议处现场调取证据。
刘某诉魏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因刘某提出魏某在自己矿山范围内作业,为了查清事实,解决纠纷,该院决定法官前往星子县秀峰村矿山上实地查看。连日来,大雨连绵,使得本来就狭窄崎岖的山间小路,又平添了几分泥泞,矿山上到处是沙石,普通汽车无法行驶,办案法官只能将警车停在离当事人争议所在地最近的路旁,带上办案工具,徒步行走。经过了二个多小时的跋山涉水,办案法官终于步行至山上当事人争议所在处所,详细勘察了四址界限,并拍照取证,以更好地解决此纠纷。
据悉,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法官针对辖区山高路远、群众住地分散、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充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转变作风、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到山区巡回办案,采取切实行动为群众调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