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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提前转移,保全连夜进行
作者:刘鹏  发布时间:2012-09-12 10:04:24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9月11日,星子法院横塘法庭干警果断出击,与时间赛跑,通过熬夜奋战终于将被告人提前转移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

  付某为周某担保向他人借款人民币10万元,后周某外出躲避拒绝还款,并将自己养猪场中的20余头尚未出栏的肉猪转移至陈某养猪场内。借款人在无法找到周某的情况下要求付某履行担保责任。付某无奈,只得在偿还该笔借款后向法院起诉周某进行追偿,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认为陈某养猪场内的20余头肉猪可能是周某所转移的财产。虽然已是下午5点多钟,但为避免财产被再次转移,办案法官在作出准予财产保全的裁定后,当即带领法警前往陈某的养猪场。在确认该批肉猪确为周某所有后,法官即与相关当事人对肉猪进行清点并查封扣押,连夜装车运至县城某地予以妥善安置。至凌晨1点半,干警们终于在满身“异味”的情况下将相关事项全部办妥,从而保证了该案今后能及时兑现。
责任编辑:罗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