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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四措并举”促执行
作者:周本多  发布时间:2012-08-21 16:33:48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笔者8月21日获悉,今年以来星子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为星子经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实施双轨调查机制。以往的做法,通过省人行调查周期过长,且调查结果中只有开户行名称,执行法官往往需要到开户行再行调查。而直接向各大银行集中调查则具有周期短,信息全的优势,但对于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却总是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我院采取了个人银行信息通过直接调查的方式处理,单位账户信息通过间接调查方式处理的双轨调查机制,弥补了直接调查与间接调查的弊端,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执行调查效率。

  着力打造“阳光执行”。立案时主动向当事人发放执行监督卡、告知监督电话和监督方式,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在执行阶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通过通知、公告等形式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对案件的执行情况到场监督,并进行执行工作全程录像,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强化执行联动。加强与国土、房管、工商、金融、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形成调查合力,快速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注重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情况和行踪动向,提高案件执行工作的实际执结率和案款到位率。

  注重执行和解。对于执行个案,在认真分析案件当事人思想现状、案件特点的基础上,注意找准突破点,促使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协商调解,尽力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抵触情绪。
责任编辑:罗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