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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多措并举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作者:罗光辉  发布时间:2012-08-15 08:55:21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近年来,星子法院高度重视全县大局工作、全员积极参与、明确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部署,将今年确定为“推进建设服务年”,主动融入服务县域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之中,发挥能动司法,确保星子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深入调查研究。为增强保障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针对性,该院要求干警要主动深入全县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和施工现场进行走访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并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从而较详尽地掌握了重点项目的分布、建设进度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困难等情况,找准了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重点,确保了专项审判活动有的放矢。

  强化司法服务。该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前置,只要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都给予积极呼应,主动为各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和业主单位出谋划策,帮助分析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法律漏洞和不足。对于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的法院来说,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更要提高效率,优化效果。该院要求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坚持做到“快立案、快保全、快审判、快执行”,同时,适应加快发展的要求,立案、排期、送达、开庭、裁判、文书制作、宣判等各个环节都要简化内部程序,明确时限要求,在不违背诉讼程序、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不断提高司法效率。从而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优化法治环境。我院开辟了诉讼“绿色通道”,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对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企业职工的各类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对企业、经济主管单位在企业改制、重组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指导,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审慎采用强制措施,对于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为重点企业融资担保单位作为被告、被执行人的案件,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对于被执行企业正在使用的厂房、机器设备等主要生产设施,慎用扣押、拍卖和变卖等执行措施,尽量促成执行和解,避免因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同时,重点打击阻碍、干扰、破坏建设施工,哄抢、盗窃建设物资,贪污、挪用建设资金,伤害、敲诈、勒索建设工人等刑事犯罪活动,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为我县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加强对保护外来务工者的合法权益,为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用工和务工环境。

  倾力化解纠纷。对于于起诉到法院的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案件,我院要求全体法官要发挥民商事审判的疏导调节职能,强化诉讼调解,坚持调判结合,防止矛盾激化,使更多民商事纠纷案件以和谐方式得以解决;充分发挥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的优势,既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做好诉前劝导分流工作,积极运用“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引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引导争议双方协商沟通,尽量以平和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调解不成的,要依法严格审查,确保立案准确,管辖得当,倾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责任编辑:罗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