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5月15日星子法院执行局将一宗案值1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讲法析理言情劝解执行到位。
申请人郭某系某局工作人员,被执行人李某系某银行工作人员,与肖某均系朋友关系。2010年4月肖某因经营急需,请李某出面向郭某借款10万元,郭某要求李某直接办理了借据,李某并且承诺计付利息。事后熟料肖某因生意经营不顺,亏空甚重,已无能力还本付息。郭某心急火燎,只得将李某诉至星子法院。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办此案后,即召集双方来局协商。协商中,执行法官细心地发现,一是双方当事人原本是很要好的朋友,尚存友情基础;二是双方都有较高的素养,通过言语劝说可以沟通;三是双方都有解决纠纷的意愿。于是执行法官分别找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做劝解工作。一方面请申请人郭某面对朋友肖某已经生意亏空无力还款而李某又确实未从中渔利的现实,不但放弃利息,而且放弃部分本金;一方面要求被执行人李某应承担法定义务,限定其如申请人愿意对本息作让步的情形下应当即清偿债务并应承担法定的诉讼费、执行费。经过一天和言细语依法合情入理的反复劝导,申请人终于意识到市场有风险投资有盈亏的道理,愿意放弃全部利息并让出本金2万元,同意被执行人当场给付还款8万元了结了该案的执行。
郭某、李某在执行局临走前紧紧握住对方的手,双方和颜悦色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该案的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