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2012年5月15日,星子县人民法院用警车将一名七旬偏瘫老人送回家中。
5月15日上午7时,一对七旬夫妇,带着被褥、餐具及残疾辅助器具,来到法院哭诉。原来,2009年两老人刘某、朱某起诉大儿子刘大要求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法院判决刘大每月支付100元生活费,每年支付750元医疗费,然而三年过去了,刘大不仅没有支付一分钱赡养费,连父亲刘某病重,刘大也无动于衷。亲属打电话告诉刘大父亲病重的消息,刘大竟然冷冷的说与自己无关。如今刘某肺癌晚期,左腿偏瘫,生活无人照顾,几度萌发轻生念头,说到这里,老人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对刘大的行为感到诧异和愤怒,另一方面也对老人的际遇表示同情。法官承诺在两天内部署干警对刘大实施司法拘留,将赡养费执行到位。刘某偏瘫不能乘坐班车,从农村家中打的到法院就花费了500余元,法官当即为其安排警车将刘某夫妇送回农村老家,并掏出200元,希望老人乐观坚强。法官背着老人下楼梯时对老人说,一定要乐观面对生活,我们一定会尽力劝说刘大回心转意,请老人放心。老人流下感动的泪水,哽咽的感谢办案法官。
法官接触的尽是人性的丑陋与现实的无奈,看着老人的背影,又是一处心酸。真心的希望这类赡养费纠纷中的子女们,能明白孝义、亲情的可贵,让老人能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