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好法官,他们为了这起案件,不怕苦,不怕累,多次赶到外地办案,的确付出了很多”。申请执行人拿着鲜红的锦旗动情地说。10月19日下午,星子县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接到了刘某、柯某等15名农民工送来的“严格执法为人民 热情服务送温暖”锦旗,并得到敬业高效的称赞。温泉法庭为刘某、柯某等15名农民工追回了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23209.9元 。当天,15名申请执行人派出刘某为代表,前来法院领取标的款,
原告刘某等十五名共同诉被告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十五人均是瑞昌市人,被告李某为九江县人,2010年1月份被告承包归宗景区开发拆迁工程项目,因工程项目的需要,被告雇佣了刘某等十五名原告到被告承包的工地做事。2010年3月拆迁项目结束,经过结算,被告共欠十五名原告工资款共计23209.9元。十五名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无耐起诉至法院,请求索回拖欠的工资。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给被告,要求被告到法院来协商此事,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前来法院协商。承办法官三次驱车赶往位于九江县江州镇的被告家中,被告仍然避而不见,并且告之其妻不要理会他的事情。
开庭审理时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于今年3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结果。十五名被告申请执行后,经法院调查发现,李某常年在外承包工程,极少回家,基本上居无定所,而李某名下在银行又无存款,这些客观条件使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时逢本院在九月份集中执行月活动中,集中力量对老赖进行严厉打击,由于该案涉及原告众多,而且都是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遂将该案件列为重点执行案件。9月6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告之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正在九江县城某工地做事。承办法官得知此消息,为避免被执行人得知消息而逃跑,火速驱车前往九江县李某的工地上,将李某逮个正着,迅速将李某拘传至县法院。带回法院后,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其法律义务,执行员言明形势后,将拘留手续办妥后,准备对被执行人采取15天的司法拘留,并处罚金10000元。李某见此形势,意识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后,惧于法律的威慑,随即打电话让朋友送来23209.9元标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