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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情感现裂隙 法官陪审员融坚冰
作者:黄 达  发布时间:2011-10-20 15:28:35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10月11日,星子县人民法院蛟塘人民法庭一审判决原告陶某诉被告于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结婚三十年,一路风雨,如今两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最困难的日子过去了,丈夫却向法院起诉离婚。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81年经人介绍相识,后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婚后生育两女儿,现都已成年且已结婚,原被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原被告共有财产为一栋乡村砖混结构的房屋,没有其他债权债务。

  原被告结婚至今有三十年,虽然原告诉称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时间久,但被告称其一直生活在原告家中,且照顾原告年迈体弱的母亲多年,虽然近几年原被告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但逢年过节常有往来;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虽然存在矛盾,但并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该院作出不准许原被告离婚的判决。

  10月12日,在送达判决书时,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一道将原被告集中在一起,并将原被告的女儿女婿叫来,对原被告做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交谈,原告认可被告照顾自己年迈母亲的艰辛及多年来为家庭做出的贡献,并表示会积极地挽救婚姻,被告也非常感动,表示自己也有很多错误,期待着全家和谐的一天。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