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早知道这个钱赖不掉,就早点给了,没想到现在名声扫地,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9月23日上午,在星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交清了全部欠款后,卢某悔不当初。为了逃避法院的执行,卢某一直跟法院躲猫猫,以为这样便可饶幸过关。
原来,2009年卢某、夏某、张某合伙开办餐馆,在经营过程中多次从申请人李某、万某等四人处赊购米、油、面粉。2010年餐馆关门散伙,四申请人多次向三被执行人催讨,三被执行人均以散伙已算帐自己不欠钱为由拒付欠款。四债权人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三被执行人连带清偿四申请人欠款5万余元。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仍不给付。电话督促时,被执行人总是以在外出差拒不与法院见面。经执行人员和当事人分析,案件执行的突破口在卢某,只要他给付其它的人都会来主动履行,于是决定先对卢某强制执行。
9月23日早晨,当执行人员来到卢某家时,执行人员从门缝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车子在院中,并且房屋没有后门,被执行人肯定在家中。但敲门一直无人应答,于是执行人员大喊不开门就叫“急开锁”来,这时被执行人的妻子才缓慢前来开门,说卢某不在家中并且有意把执行人员挡在门外。进门后执行人员观察发现卢某家中有男人衣物。经过找寻,在卢某家的顶楼与他人家房屋的缝隙中发现了卢某,他做梦也没想到躲的这么隐蔽也能被发现。当场执行人员将卢某拘传至法院。在法律的威慑下当场交清欠款,其它被执行人闻讯后也于当天赶到法院主动履行,一起积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