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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星子法院高效办案
作者:许秉国  发布时间:2011-09-14 15:48:52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9月13日,中秋节后上班第一天,星子县人民法院大门前响起了阵阵鞭炮声,当事人赵火枝的儿子将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等四面大红锦旗送到该院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执行局法官手中,并一直真诚地说着谢谢。

  原来这是源自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赵火枝在今年5月10日时候在横塘镇被石材老板熊安水雇佣的无证驾驶员查木生驾驶的改装的“蹦蹦跳”撞成重伤,生命垂危,当即送往九江一七一医院抢救,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截止6月20日已经花去医疗费用12万余元,而肇事方家庭贫困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仅支付3.3万元,当事人只得诉诸法院。

  星子法院在受理该民事纠纷后,接受当事人的请求作出先于执行的裁定,裁定被告熊安水支付原告8万元。而被告熊安水已经将银行存款进行转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原告7月1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案件收案后,执行干警对该案给予了高度重视,经过商讨,执行干警决定以查询被告家人等情况为突破口,经过多方耐心细致的调查,经过院领导统一调度,立案、刑事、民一、执行局通力合作,8月10日将先予执行款8万元交予当事人赵火枝,原告儿子被法院司法为民的行为感动,给法院四个部门送来锦旗,遂出现开头送旗的一幕。
责任编辑:黄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