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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成合力 威慑执行显奇效
作者:徐祥祥  发布时间:2011-09-13 11:03:51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9月7日,星子县人民法院在集中执行月活动中,运用镇村联动威慑执行方式,成功执行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曾经与法院对抗的被执行人履行赔偿款1.8万元,并主动接受罚款,对其他对抗和规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2009年8月4日受害人江某在徐某和杜某管理承包的鱼塘钓鱼,因钓具触接鱼塘上方的高压线 ,江某不幸身亡。事发后供电部门主动赔偿了其应负的责任,但徐某和杜某确一直拒不赔偿。受害人的亲属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和杜某赔偿受害人家属35000余元。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找被执行人杜某对案件执行进行督促,并请两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支书、主任做其劝导工作。但杜某和徐某一人仗着自己在偏远乡村,一人仗着经商多年人熟面广有一定社会地位,法院耐其不何的心态对执行人员置若罔闻。在法院拟对杜某执行拘留时受到杜某家属的围攻 ,在对徐某财产查封时,也被徐某家属撕毁封条。  

  在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中,星子法院将该案作为重点执行案件。经过认真进行讨论,认为前次的执行受阻给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决定从哪里受阻就要从哪里翻身。为此,执行局积极与被执行人所在乡镇横塘镇联系。乡镇在得知案情后,乡镇党委书记表示,乡镇全力支持法院执行活动,应当采取威慑执行的方式,让一些想规避执行的人看到,法律是不能被挑战的,并派一只队伍护责外围。9月7日上午,执行局局长周本多带领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干警十余人,横塘镇副镇长带领镇应急小组及被执行人所在村干部近十人前往执行,被执行人闻风而逃,执行法院表示将执行人员当即在对两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

  不久,在法院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徐某主动向执行人员通电话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并接受处罚。下午,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交纳了标的款,考虑到被执行人态度转变,主动悔过,对其予以罚款处罚。至此,这起对抗法院执行的案件在多方联动威慑执行的方式下得以解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法院及基层组织的尊严,并且威慑了一些其他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