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网讯 8月23日至24日,在南昌举行的江西全省法院审判管理(院长)论坛上,参加论坛的代表们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审判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不断提升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形象,以管理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判监督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江西高院党组确定2011年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年”,并决定举办这次全省法院审判管理(院长)论坛。这也是江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的措施之一。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参加论坛。
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出席论坛。他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必须牢牢抓住审判管理机制创新,在提升审判质效上有更大作为,实现“案件质效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的总体目标。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要做到把“审判管理年”活动引向深入,把一审案件质效管理引向深入,把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引向深入,把审判管理平台信息化、机构专门化建设引向深入。
上饶中院自实行数字化审判管理模式后,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指数、平均执行时间指数、均衡结案度、当庭裁判率、调撤率、一审裁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等体现审判质效的主要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上升近5个百分点。该院院长江涛认为,审判管理离不开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审判管理的需要,构建数字化审判管理体系应成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主要保障。
九江市浔阳区法院院长柯为民说,加强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抓住工作重心、提高案件质效和规范司法行为。该院通过实行班子成员巡查值周、庭长值班制度,院、庭长办案制度等,建立了起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方位院、庭长审判管理模式,取得了很好的示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