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8月1日,星子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顶高温冒酷暑,驱车1500多公里奔赴北京市郊通州区执行李某某诉陈某退伙欠款纠纷案。到达北京后在相关银行根据线索对五家银行相关账户进行查询,冻结三个账号标的款24万余元。
李某某与陈某同属星子县人,两人曾在北京合伙开办建筑装修公司,后因故协商退伙。李某某退伙时,经结算陈某向李某某出具了39万元的欠款及分期付款协议字据。到期后陈某借故不履行协议拖延还款时间,李某某不得已遂诉来星子法院,但发现有转移公司资产之嫌疑,李某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及时受理案件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至发稿时,北京市通州区一家银行传来利好消息,被冻结的一相关账户已有足额资金流入,当事人李某某的权益也在法院干警的努力下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