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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码头法庭与星子温泉法庭结友好法庭
作者:郭华清   发布时间:2011-07-21 10:53:20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7月20日,瑞昌市人民法院码头人民法庭与星子县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结成“友好法庭”,双方对审判业务、审判管理、案件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码头法庭高波庭长一行参观了温泉法庭的审判庭、调解室、厨房、会议室、荣誉室等,温泉法庭庭长郭华清向其介绍了温泉法庭建设情况和法庭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

  郭华清介绍说,法庭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办案中实行案件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思想,严格依法审理和执行案件,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利用辖区28名司法协理员,运用“三调联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针对法庭外地公务员较多的现状,严格贯彻院党组“从优待警”的指导原则,用有限的经费改善干警的吃、住、行和办案条件,从生活上和思想上留住人才。

  码头法庭高庭长参观后表示,温泉法庭不仅硬件建设非常好,软件建设也非常出色。希望两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让两庭工作都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