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与执行法官玩“躲猫猫”以规避债务履行的黄某,日前被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堵在了该市一家高档宾馆的客房里。面对司法拘留决定书,黄某当即答应尽快交付应执行的全部款项。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来,九江法院系统首起通过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典型案例,标志着被列为九江法院反规避执行活动“一号督办案”取得了重大进展。
今年4月,九江中院正式部署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创先争优”的意识,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联动机制,构建恢恢“天网”
九江中院在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情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请求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全市有关部门联动解决执行难问题。此举得到了党委的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市委政法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组建了由多部门联动配合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使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得到了充分有效地发挥,九江中院通过协调联动机制成功地执结了一大批重大复杂案件。
九江中院还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惩处力度,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成为反规避执行的有力措施。
林某申请执行操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已立案3年多,被执行人操某在外面承包工程,一直躲避法院,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通过明察暗访查到了其下落,该院分管副院长王一凡带领执行干警连夜将其抓捕。胡兵申请执行彭泽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申请执行人近似于植物人而又长期卧病在床,家庭十分困难,而判决生效4年多,被执行人没有全部履行完毕,该院执行干警通过周密调查、细心排查,在车辆管理部门查到被执行人有一辆高档车,立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限期被执行人履行判决。截至5月19日,全市法院在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中已执结各类“骨头案”56件,执结标的额539.36万元。
近年来,在九江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市法院办理“拒执罪”案件14件,涉案18人,其中已宣判案件2件,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1件,涉案1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11件,涉案15人。
清理积案,源头防治“执行难”
九江中院把清理未结执行积案作为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工作。
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九江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13家单位负责人员组成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全市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机制。各联动成员单位继续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发生拖欠工资等违法用工行为,各部门联合查处,快立、快结、快执行,确保有案必收,每案必结。
九江中院充分运用“绿色通道”,以“支付令”等便捷方式方便农民工维权。在专项行动中,九江市两级法院充分运用这两种方式,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对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取得了案件执结率明显上升、执结标的额明显上升、当事人满意率明显上升、执行积案明显下降的良好成效,九江中院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10月,该院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这也是当年江西省法院系统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荣获中央政法委表彰的唯一荣誉。
据统计,在今年的专项活动中,全市共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369件,清欠并兑现了农民工工资标的额1125.26万元,为2658名农民工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此项活动开展3年多来成效明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较往年均有好的变化,涉诉涉访的人员数量、工资金额等大幅减少,此项工作也日趋常态化。
主动延伸服务,彰显为民情怀
2009年国庆节前夕,九江中院大门前响起了阵阵鞭炮声,该市新福楼业主给该院执行干警送来了三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他们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内心的喜悦和对法院的感谢。
此前,因新福楼房地产项目开发商龚某在开发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犯罪,被九江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由于在开发新福楼之前,龚某举债180余万元,无资金开发,于是采取边借边还,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在开发过程中为归还借款及高息,龚某被认定为诈骗的数额为570余万元。
新福楼项目共有住房40套、门面14间。龚某在销售了39套住房、4间门面给43位购房户的同时,还将住房20余套及所有门面“抵押”给借款人。后因借款人将部分住房办理了备案登记,购房户于是要求龚某办理备案登记或退款。2006年10月19日,龚某潜逃。新福楼项目成为烂尾楼,于是购房户到有关部门上访,公安机关于2007年1月15日将龚某抓获。
开发商入狱了,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43位业主心急如焚,曾就此事多次集体到九江市委、市政府等部门上访。九江中院在处理龚某合同诈骗案同时,确认43位购房户的39套住房、4间门面购房合同有效,并建议市政府成立新福楼后续事宜处理小组,完成该项目的扫尾工程,确保购房户的合法权益。这个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九江中院主要领导和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亲自指挥,中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直接参与烂尾楼续建协调工作,和相关单位组成协调小组,为业主开展住宅楼扫尾续建等善后处理工作。2009年9月20日,新福楼项目全部完工。在国庆节前夕,43位业主拿到了新房的钥匙,4年来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领到钥匙的当天一大早,43位业主怀着喜悦的心情又一次到九江市委、市政府门前。他们一边挥舞着国旗,一边连声高喊:“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法院!”这段感人的故事很快被当地群众传为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