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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民:抓好法院党建工作 有效推进三个提升
作者:董 超  发布时间:2011-04-21 10:34:39 打印 字号: | |
  4月18日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河源市召开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泽民首先传达了王胜俊院长关于广东法院开展党建工作的两次重要批示。他指出,广东法院党建工作起步早、抓得实、效果好。一是认识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党组提出的“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切实把党建工作摆在法院各项工作的龙头位置。二是措施得力。最高法院作出建立党建工作指导机制的部署后,广东各级法院迅速行动,明确党建工作责任部门与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力量到位。这次又召开高规格会议部署工作,强力推进。三是积极争取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广东高院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对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方法途径、组织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在全国法院系统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周泽民指出,当前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各级法院抓党建工作格局已形成,组建了队伍。最高法院党组在政治部新增设了党建工作指导处,高、中级法院普遍明确了党建指导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上下级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初步建立。各级法院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部署党建工作。最高法院举办了两期全国法院党务干部培训班,从司法理念、党务工作知识、党建工作经验等方面对高、中级法院政治部党务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

  周泽民强调,今年是建党九十周年,抓好党建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当前,加强法院党建工作,要抓好两个着力点,为推进三个提升提供组织保证。第一,抓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落实。要健全组织体系,配强党务干部,做到人员到位;积极探索“一个中心两条线”的工作机制,即以各级法院党组为中心,政工部门抓系统党建指导,机关党委抓本级机关党建;要努力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院系统的全覆盖,凡是符合条件的基层法院都要设立机关党委或党总支,符合条件的人民法庭都要设立党支部,落实“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第二,抓好“群众观点大讨论”。最高法院计划于7、8、9三个月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中来,以党建促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成效检验党建工作。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是抓党建与抓作风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各级法院特别是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王胜俊院长三月下旬在海南法院调研时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领会精神,提高认识。要通过广泛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引导全体干警深化对群众观点的理解,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强群众感情,筑牢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作风的思想根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有效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会上,广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对广东法院建立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机制,提高党在司法领域的执政水平提出了要求。郑鄂强调,加强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是规律所在、发展需要、历史证明;必须抓住机遇、明确任务、勇于创新;必须理顺关系、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广东省委组织部领导、各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政工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