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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谢信
作者:廖 菲  发布时间:2010-12-29 10:05:00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12月24日,星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的窗口柜台上放着一封红色信封装的感谢信。当读到那封感谢信时,我想起了两位不善言语但朴实勤劳的当事人。

  2008年,申请执行人宋某和金某在被执行人殷某承包的工地从事粉刷工作,经结算殷某欠宋某和金某工程款8974元。两人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星子县人民法院。该案民一庭审理作出由殷某支付宋某和金某工程款8974元的判决。后经申请由执行局执行。具体执行该案时被执行人躲着不见,电话里说不是不想还,是被别人拖欠了工程款,自己连生活都困难。面对这种“老赖”,作为承办人的我只好增大工作量,先去公安查出殷某和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号码,再去各家银行查账目。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查出了其妻子在某银行有存款,而他自己的账户上却空空如也。依法划拨,当事人领取标的款后连连道谢。

  他在感谢信中写道:“我们是普通的农民工,星子法院民一庭,执行局的同志工作如此细致、如此迅速,为民办实事,真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人”。在这封朴实的感谢信中,我读懂了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肯定,读懂了作为一名普通的法院干警的自豪。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