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网讯 2010年11月23日,全省法院执行人员培训班在南昌举行。江西高院副院长郭兵出席并讲话,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新措施的运用力度,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行技能。
郭兵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用好用足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一是在财产调查方面,要依法加大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措施和力度。对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要坚决予以罚款或拘留。二是要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要运用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采取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曝光,给逃债、赖债者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三是要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查控力度。要依法有效解决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等问题,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投资、融资、置产、开办企业等活动采取限制措施。四是要积极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在银行征信系统记录等执行强制措施,防止被执行人隐藏财产、逃避债务,挤压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郭兵强调,要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素质。首先,要提高执行人员的政治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其次,要提高执行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更新充实相关的法律知识;最后,要切实加强执行能力建设,树立敢于执行、勇于开拓的能力,综合考量、服务大局、能动执行的能力和正确的执行理念。
郭兵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执行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廉政建设,思想教育要先行,要端正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案件监督、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公开、防范和制止消极执行等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