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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法》及新《国家赔偿法》宣传咨询活动
作者:陈 静 许秉国  发布时间:2010-11-05 11:36:26 打印 字号: | |
  • 图为活动现场
  • 图为发放宣传单
  • 图为院长解答群众疑问
  • 图为行政庭解答疑问一
  • 图为行政庭解答疑问二
  星子法院网讯 为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及新《国家赔偿法》的即将施行,也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群众满意度,11月5日,星子县人民法院在休闲广场开展了“两法”的宣传咨询活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梅秀文亲临活动现场并解答群众问题。

  在活动现场,参加咨询活动的工作人员共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接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现场解答群众疑问10人次,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都给予了耐心的解答,并提出可行办法,使群众满意而归,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本次宣传咨询活动对宣传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20周年及新《国家赔偿法》的施行,大力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有着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到今年已经二十周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它开创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纪元,完善了公民权利保障体系,推进了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进程。二十年来,星子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的理解、配合下,忠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维持星子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星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已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并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国家赔偿法》扩大了赔偿范围,完善了赔偿程序,畅通了赔偿渠道,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精神和“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执政理念,对促进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对推动我国民主法治进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黄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