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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对口支援新疆法院并达成合作意向
作者:蒋岩岩  发布时间:2010-11-03 09:22:11 打印 字号: | |
  江西法院网讯 根据全国法院第二次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工作安排,江西高院成为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简称克州)中院和阿克陶县法院的对口支援单位。10月29日,应江西高院邀请,克州中院党组书记于惠安、院长艾孜木江带领克州两级法院考察团共14人前来江西法院考察交流,商谈援疆工作有关事宜,江西高院专门召开了援疆工作座谈会,欢迎克州两级法院考察团,并签订对口支援《合作意向书》。

  会上,江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晓春和克州中院党组书记于惠安分别介绍了江西省情、克州州情和两地法院的工作情况。并分别签订了江西高院对口支援克州中院、阿克陶县法院《合作意向书》。

  根据《合作意向书》,江西高院从2011年至2020年的援疆工作将分2011年至2013年、2014年至2016年、2017年至2020年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援疆工作主要举措:一是江西高院分批选派业务骨干到克州中院、阿克陶县法院挂职锻炼,每批2-3人,挂职时间2年左右;二是克州中院、阿克陶县法院每年选派2批法官到江西法院跟案学习,每批2人,学习3个月;三是江西高院在2013年前分批投入210万元,帮助克州中院、阿克陶县法院解决审判法庭附属设施、人民法庭附属设施、办案用车的资金问题。
来源:江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