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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制报:要从全局高度观察分析解决问题
作者:刘婷 徐睿 记者程呈  发布时间:2010-10-22 09:42:58 打印 字号: | |
经过九江中院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沈双武/摄)
  本报讯刘婷徐睿记者程呈报道:近日,九江市中院收到市商管办编发的一份确权办证及资产划转工作简报。简报对法院为企业保驾护航给予了充分肯定,高度赞扬市中院积极配合企业改制工作的高效作风。“要始终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近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在谈到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内容时表示,一定要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

  “为企业保驾护航是法院的神圣职责”

  因为前期债务纠纷问题,九江某企业抵押的房产被法院查封。目前,该企业为改制融资已处理完前期的债务纠纷,却由于没有及时申请解除被查封的抵押房产权证。为了快速推进企业改制步伐,该企业现急需解决房产权证解封事宜。

  因时间跨度较大,前期债务纠纷问题案件的办案法官已经变动。九江中院民三庭法官江龙浔在得知情况后,主动承办该案件,他认真查阅案件克服各种困难,亲自上门服务,直接把解封令送达房产局办证服务窗口,叮嘱窗口工作人员这是改制所需,要特事特办,请求给予支持,仅用一天时间,他就办好了该企业资产解封的全部手续。

  江龙浔的高效工作作风和认真的工作态度,不仅让企业深表感激,更是感动了办证窗口的工作人员。江龙浔表示,为企业保驾护航是法院神圣的职责,希望通过辛勤的工作为九江开创优良的司法环境。

  据了解,近年来,九江市中院高度重视涉诉维稳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从2003年起,连续7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先进单位。

  出台措施保护修河流域生态环境

  今年8月起,九江市中院经过认真调研,决定在修河流域沿岸的修水、武宁、永修3个法院成立“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作为人民法院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要途径,合议庭将为修河流域两岸群众的诉讼活动提供更大方便。

  据介绍,合议庭的主要职责是审判、执行与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的各类一审民商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

  “这一重要措施,对于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修河沿岸各县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鄱阳湖水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九江市中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对修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是贯彻《九江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规划》的具体措施,九江市人大领导对此举措予以充分肯定。

  院领导审案既有指导意义又获好评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纠纷案件与日俱增。

  “涉及国家前途命运和群众根本利益的事,就是大局。”九江市中院副院长柯军表示。由于该院涉及农民的此类案件有5件,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柯军担任审判长,和行政庭的法官一起研究案情,提出协调解决纠纷的方案。这5件同类案件由柯军主审2件,永修县永丰乡下泥村村民熊某的案子便是其中一件。

  2007年,熊某以万某等人及下泥村委会为被告,向永修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认定万某等人与下泥村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永修县法院一审作出裁定,熊某不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驳回了申请人的起诉。后熊某以请求撤销永修县政府颁发给万某等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由,诉至市中院行政庭。

  了解相关案情后,行政庭承办法官在柯军的指导下,多次和市法制办、永修县法制办的同志沟通,并到现场勘查,向当地老百姓了解情况。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后向第三人和有关村民做足思想工作,逐步化解了各种矛盾,促使熊某和万某等人自愿同意达成调解协议。多年没有解决的困难终于得到圆满解决,熊某对法院细致的工作非常感谢,特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以表感谢。
来源:九江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