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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院召开第三次全市执行工作调度会
作者:周敏 徐睿  发布时间:2010-09-13 08:52:01 打印 字号: | |
  •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现场
  • 黄敏孙在调度会上作重要讲话
  • 省高院执行局局长黄敏孙(中)认真听取工作报告
  • 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及执行局长参加调度会
  九江法院网讯 9月8日上午,全市法院2010年第三次执行工作调度会在九江中院召开。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精神和全省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的精神,中院审管办还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省高院执行局局长黄敏孙,省高院执行局二处处长彭海鹏,市中院副院长王一凡,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余传霞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全市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及中院审管办领导和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黄敏孙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和委托执行专项清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将这两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突出重点、抓住细节、全力推进;要多措并举,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规范执行、严肃纪律,深化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切实强化责任、加强督导,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全面提升,使九江法院的“创建”和专项清理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王一凡强调,全市法院要在上半年开展争创“三无”执行法院和清理受托执行案件活动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积极投身到全国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中去。第一,要充分把握开展两项活动的有利条件,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运用好各种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齐心协力,严格执法,推动执行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第二,要大力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全市法院的各个部门都要参与到活动中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从各个环节预防和减少执行积案。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共同促进积案清理工作;第三,要扎实推进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要从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维护司法权威出发,摒弃狭隘的地域观念,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全力清理委托执行积案。

  余传霞对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全市法院开展两项活动进行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
来源:九江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