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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做到“六个带头” 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作者:江西省九江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坚  发布时间:2010-09-13 08:48:58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党的建设全局出发,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命题。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就是要崇尚科学、尊重规律,使机关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新形势下加强的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应坚持以学习抓队伍建设、以学习促审判工作、以学习求公正高效的要求,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从而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千型万型,离不开学习型”。

  当前在全市法院党员干部中不重视学习、不善于学习的情况或多或少的存在,有的学习自觉性不高,坐不住,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感兴趣;有的坐下来不用心,“人在曹营心在汉”;有的联系实际不够,没带着问题学习,学用结合不够。因此,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把组织学习同党性锻炼结合起来,把搞好党员学习作为完善党的组织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党组织既成为党员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又成为党员学习新知识、增长新本领的学校。刚才三个支部的领导代表党组织发了言,讲得都不错,在学、在想、在写、在说、在干、在抓等方面都做出了成绩,对大家都是启发和教育。要想把各项工作干好,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支部,有一支好的党员干部,都离不开学习。结合当前法院工作的实际,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做到“六个带头”,练好内功,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要带头学,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成。一个人、一个政党、一个民族只有不断地通过学习进行精神、智力、能力武装,才能有所创造,有所发展,有所前进。只要不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不学习的到最后就会掉队,就会被淘汰。光有好的业务,不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不讲政治觉悟,再好的业务只能为自已的私心所用。黄宗羲说:“学则智,不学则愚;学则治,不学则乱。自古圣贤,圣德大业,未有不由学而成者也。”,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不断涌现,知识的总量急剧增加,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知识结构变化速度明显加快,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制定出台,新类型案件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日渐增多,这对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和法官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要成为一个称职的乃至优秀的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只有加强学习,增加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才能以严密的司法思维、高超的司法智慧、熟练的司法技能、文明的司法行为守护好社会公平与正义这道防线。学习是储备,不可能一次学习,就能解决许多问题,只能 什么学什么,慢慢积累,积少成多,效果才能出来。领导干部的好思路,好办法,好决策,都离不开知识的积累。只有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履行好岗位职责,才能实现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要切实增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坚持学习理念的创新,法院领导干部要通过带头学,引导广大党员和人民法官树立重视学习、坚持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更新;要坚持学习内容的创新,突破枯燥理论学习内容的局限,结合当前法院开展的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学习内容,突出法院特色。既要学政治理论,又要学法律知识和司法技能,还要学传统文化知识,同时要学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要坚持学习载体的创新,采取多样性的学习形式,通过举办讲座集中学习、看报、上网等多种自学方式,吸引全院干警广泛参与,营造出了人人讲学习,个个善学习的浓厚氛围,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自觉性、经常性和实效性。

  二是要带头想,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敏感性。“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想的关键在于联系实际。全市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中要带头想,善于思考问题,既要经常思考关系国家政治经济的大事、关系法院全局发展的大事,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又要思考具体操作层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操作力,真正做到”用心想事”。要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学习方法,树立开放思维方式,经常融入各方面的新知识新信息,与时俱进,触类旁通,对法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勤于创新,为实践公正与效率谋出新思维,闯出新路子,创出新成果。要把学习引入工作,使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以学习法学理论知识为根本,用法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改进思维方式和习惯行为,学会分析问题和思考问题的科学方法,把学习当做工作,把工作看做学习,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保证学习常态化。要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自身工作,坚持按需择学,即时笃学,永不嫌晚、永不嫌多、永不停步,活到老、学到老,想到老,不断更新知识,并转化为自身的内在素质运用到司法实践中。

  三是要带头说,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战斗性。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以“政治建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为方针,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和其他各方面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认同。然而,从当前法院外部环境看,有三个不利因素:一是目前法院司法权威和信誉遭到少数群众质疑,特别是法院系统个别干警违法犯罪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社会形象。二是目前人民法院信访形势严峻,虽然全市法院相继采取了各项强有力的措施,但涉诉涉法信访案件所呈现出来的居高不下的态势,带给法院很多负面影响。三是由于计算机网络高度发达,覆盖面广、范围大、辐射强,受众群体多,开放性、交互性成为最大优势。 一方面成为宣传人民法院公正司法良好形象的重要阵地,另一方面又成为极少数人攻击、抵毁人民法院的便利工具。有些对案件不服的人,还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动辄上网发贴批评法院,使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法院司法公正产生怀疑。面对这些复杂的司法环境和负面舆论的影响,如果不能用积极有效的宣传加以教育和引导,容易导致因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了解不多而产生误解、抱怨、责难,严重影响法院社会形象。因此我们法院领导干部,不能光顾埋头学习,埋头工作,还要敢想,敢说,会说,善于说。毛泽东同志曾经讲过,长征队伍既是一支战斗队,又是一支宣传队,同时还是一部播种机。我们每个领导干部既是审判战线的挥挥员、战斗员,又是宣传法院良好形象的宣传员,同时还应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播种机。要大胆地宣扬法院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充分展示自我良好形象。特别是在当今信息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只有及时展示自身优势,才能赢得社会的理解、尊重和支持,才能收到社会效益。宣传不是宣传个人政绩,而是宣传法治、宣传法院、宣传法官。特别是针对人民法院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必须不断加大司法宣传工作力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宣传工作、思考宣传问题、解决宣传难题。要把搞好法院宣传工作看作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一种光荣,用实际行动推动人民事业向前发展。法院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展板等媒体和工具,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公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名列全省第四名,中院机关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执行清理积案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单位。对这些突出成效和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宣传,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审判业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取信于民。

  四是要带头写,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要巩固学习的成果,反映学习的成效,增强学习的实效,就必须靠写。写既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又是一个思考的过程,还是一个积累巩固知识、多出成果、检验成果的过程。有许多伟人、名人都坚持每天写日记,注意平时积累。“铁肩担正义,妙手著文章”。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垂范,带头养成勤动笔的良好习惯。我院刑二庭庭长撰写的二本书很好,都是静下心来创作完成的。要带头总结学习成果,带头写心得体会,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撰写理论文章。今年我院领导坚持带头办案,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取得了良好效果。我院主要领导撰写的文章在全国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征文比赛活动中获得了优秀奖。真正使每位领导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倡导者。只有这样,全院干警才能上行下效,全员参与,积极主动学习,多写文章,争当学习型干警,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五是要带头干,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实践性。光干不学是蛮干,学而不干是空学。开展学习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学以致用,学以促干,就是要通过学习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法院的基本职能和中心工作是审判,法院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审判工作来进行,而不能脱离审判工作谈学习。“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对真理的最大尊重是运用,对真理的最大信仰是践行。”离开审判实践,学习将得不到消化,知识将得不到升华,就形不成工作智慧和人生智慧。因此,我们必须带头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要将所学的政治理论用于坚定法院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要将所学的专业知识用于指导法院的审判工作,将所学的审判业务技能用于化解各种纠纷,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提升,常对照常总结,在工作中边贯彻边学习,边总结边提升,把学习成果具体落实到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管理等方面,全面推动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率先发展。要把学习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使工作过程成为努力学习、增长才干的过程。正确的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决定后,关键是在于“干”,在于操作落实到位。每个领导干部要最大限度地激发“想干事”的热情,释放“能干事”的潜力,发挥“干成事”的效能。用力做事,只能完成任务;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得优秀。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用情投入、用心做事,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最好。要高效成事。“一个今天胜过两个明天”。能今天办的事决不能拖到明天。对院党组决定的事要努力做到执行要快,院督查办要及时督查,跟踪问效;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即说即办;对手头上的事情,要日清日毕。反应要快,尤其是遇到紧急情况,要快速部署到位,切不可错过解决问题的最好时机。节奏要快,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干事业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我坚信只要全市法院各级干部都在主动想事,用心干事,高效成事,我们一定会园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六是要带头抓,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组织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当前全市法院共同的政治任务。每个领导干部不但要自已带头学,还要组织本院、分管部门、本部门、本支部的干部学。要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领导。政治部门要及时制订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活动方案,作出具体的学习计划, 建立学习考勤、读书笔记、讨论记录、检查督促、总结交流等配套制度。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风、会风的督查,并及时通报。要丰富学习载体,构筑学习型法院平台。要搭建理论学习平台。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基本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风廉政教育,重点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要搭建学历教育平台。提倡和鼓励干警参加在职高等学历教育、网络职业培训,通过函授、脱产学习、自学等丰富学历教育层次,提高自身学历档次,调整自己知识结构。要搭建岗位培训平台。建立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岗位分类培训体系,加大法官法律运用和审判技能培训。要搭建技能比武平台。开展案例评析、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庭审技能竞赛等活动,促进司法能力提升。要搭建研究交流平台。重视基础法学理论和应用法学理论研究,开展业务交流和疑难案件研讨活动,鼓励干警撰写案例、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注重调研成果转化。

  坚持做到“六个带头”,是法院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一个总的要求,是一种责任。领导干部不仅是职位,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希望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做好学习的标兵,工作的表率,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付出不懈努力,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九江法院网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