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全国部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守案件质量底线,创新工作机制,狠抓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张军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质量关,刑事审判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更大的压力和挑战,矛盾化解任务将更加艰巨,容不得一丝懈怠、一点放松。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作,就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最大限度地实现刑事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张军要求,要严守案件质量底线,在事实、证据问题上,对任何案件都绝对不能有丝毫含糊,绝对不能打任何折扣。几年来,在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但切实履行审级职责、共同确保死刑案件质量,仍是一个需要得到很好解决、必须反复重申的问题。要以贯彻执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抓手,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认真履行审判把关职责,切实承担起确保案件质量的最终责任。
张军指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和谐,而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就必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好附带民事调解、被害方安抚等矛盾化解工作,是落实党的刑事政策、保障案件裁判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积极案结事了的关键。要准确把握社会形势和刑事政策精神,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制定法官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奖惩机制。还要抓紧促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落实,紧紧依靠党委统一领导,增强工作主动性,争取党委政法委牵头推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协调、解决救助资金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已经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地方,要注意总结开展救助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张军强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刑事审判队伍,是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全国法院刑事审判队伍素质已经有了很大提高,堪称是一支能打硬仗、经得起考验、值得充分信赖的审判队伍,如何继续保持、切实加强这支队伍的优良作风和素质,是现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严明纪律,严管厚爱,促使广大法官廉洁公正履行职责,切实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保持刑事审判队伍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在进行必要的人员调整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改善刑事审判队伍的各项保障,对刑事法官在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爱护,增强刑事审判岗位的吸引力和职业尊荣感。
张军最后指出,人民法院的各项事业总是在问题和挑战中不断取得发展,要以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精神,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创造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克服和化解不利因素,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而不懈奋斗。
此次全国部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为期两天。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主持会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雅安、省政协副主席周然、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结合近期刑事审判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以来死刑案件审判工作的态势、特点,对证据审查、政策把握、法律适用、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部署。部分高级人民法院的代表进行了专题发言,并对审判实践中的部分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来自北京、天津、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南、湖北、湖南等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