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9月2日上午,星子法院横塘法庭的法官们驱车前往辖区苏家??乡就一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宣判并送达判决书。宣判前,承办法官本着力求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当事人内心积怨,现场说教,终于促使原、被告摒弃前嫌,握手言和,案件也得以调解结案。
2008年4月间,罗某向陈某借款一万七千余元,约定了借期、利息及违约责任,殷某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并履行了借款及书面担保手续。逾期后,陈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可罗某、殷某拒绝到庭参加诉讼,该案依法进行了缺席开庭。
虽是一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承办法官考虑到陈某、罗某、殷某系同学校的教师,关系特殊,如依法缺席判决,案件是解决了,但原、被告间的积怨却未化解。法官们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如不及时化解双方内心积怨,即使案件得以处理,但双方内心怨气未消,势必影响同事感情,不利于团结,也不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方式。
承办法官决定宣判前再做一次调解,并邀请当地政府分管政法领导、司法协理员及原、被告学校领导一同为原、被告释法明理,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终于唤回了双方间同事情谊,原告陈某同意减收一半借款利息,被告罗某当庭给付六千元,承诺余款在今年底付清。该案得以调解结案,消除了原、被告同事间的多年积怨,彻底化解了纠纷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