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为了谁……”
每当听到这首九八抗洪的颂歌,总会感动得热泪盈眶。法官虽然不是军人,却同样头顶国徽,用法律捍卫着国家法律的尊严,保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官,肩负着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的神圣使命;槌起槌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人民法官为人民”,朴实的话语道出了人民法官和人民群众的鱼水情深。
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报社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昌乐杯征文颁奖暨研讨会日前在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代表,就此题目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最准确最凝练最生动地表达政治属性和根本宗旨
与会代表说,“你是谁,为了谁”这两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重要。一是角色认知,即自己到底是什么角色。二是目标认知,即工作根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从更广泛的层面上来说,这两个问题决定了领导干部如何对待事业、如何对待工作、如何对待政绩,是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的根本所在。从人民法官这个层面上说,决定了人民法官的角色意识和工作宗旨。
与会代表认为,“人民法官”这一政治定性和法律定位,不仅使之从本质上与中国封建衙门的“青天大老爷”和当代西方国家貌似“绝对中立”职业法官区别开来,而且使之回归于人民之中,把“官”与“民”融为一体,要求人民法官作为人民的代表和成员来专司社会主义法律之职。因此,要成为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必须忠实于人民,从思想和情感上真正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问题,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在研讨会上指出:“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个表述最准确、最凝练、最生动地表达了人民司法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根本宗旨。他强调,人民性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工作的司法理念,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提出,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植根于人民的政治立场,在理论的自觉性和实践的主动性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出了新的理论要求和新的实践要求。
更新司法理念,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具体措施
“你是谁,为了谁”是理念和方向,“怎么为”则是方法。因此,怎么才能在司法工作中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怎么才能把主题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成为与会代表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大家结合自己的理解,结合所在法院的实践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提出,要准确把握“人民性”的内涵,认为人民二字蕴含着政治、法治和社会的三重价值,并为此提出要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定地把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作为实践基础,并以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司法工作的评价标准。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结合法院实际,提出要在思想上坚定能动司法,在工作中注重制度建设,在方法上讲究刚柔并济,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为民服务的关系,要在规则之治中实现以人为本。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在存提出,关键是要把握好诉讼服务的理念和原则,既要处理好诉讼管理与诉讼服务的关系,也要处理好便利当事人诉讼与便利法院审判的关系。理念确定后,就要着力夯实诉讼服务的制度基础,建立和谐司法工作机制,以构建和谐的诉讼秩序;建立司法公开工作机制,以保障当事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审判事务管理服务机制,以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同时,还要落实多种具体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到位的诉讼服务。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继青介绍了他们构建便民诉讼“一条通道”,夯实管理和队伍“两个基础”,完善民意表达、法官联系群众、审判公开“三项机制”的做法。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介绍了他们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民事纠纷案件,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伦理等,最快捷、不收费、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的模式。
发挥好人民法官的主观能动性
司法本身具有消极、被动的特性,而法官主导着司法活动的进程,应当为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而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如何才能体现能动性?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杰认为,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现实途径,就是要吸纳和运用衡平司法的理念和技巧,权衡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作为基层法院,如何用最务实、最有效的措施来适应民需、体现民意、服务民求?与会的几位基层法院法官阐述了他们的看法。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院长秦勇说,能动不是盲动,既要主动又要有序,要秉持公正这根弦;既要积极有为、不缺位,又不能越位和错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兆远在会上介绍了他们“能动司法,服务社区”的经验。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法官余小红结合创新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提出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带着浓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结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研讨会虽然短暂,但关于司法“人民性”的学习、研究和宣传不会因为研讨会结束。“你是谁,为了谁”的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涉及每个人民法官的人生价值取向,涉及世界观、人生观的大问题。透过“你是谁,为了谁”这一简单而深刻的问题,就可从中窥视出人民法官到底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为什么在想,为谁而做的深刻内涵。
愿我们的人民法官都能够经常地想一想“你是谁,为了谁”这个简单而严肃的问题,真正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付诸行动,而不只是当作一句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