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子法院网讯 8月4日,星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朱某、胡某等六人赌博一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六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了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胡某以营利为目的,在2010年2月18日至2010年3月24日期间,先后聚众赌博34次,获取非法利益20余万元。案发后几位被告人先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胡某等六人,胡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聚众赌博34次,获取非法利益20余万元,构成了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几位被告人在案发后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朱某、胡某等六人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