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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作者:徐宝芹  发布时间:2010-07-27 10:28:43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星子法院对14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准予缓交诉讼费,共缓交金额为16142元,为弱势受害人开辟“绿色通道”,赢得群众的称赞。

  该院在调研后发现,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缓交诉讼费的此类案件特点多为,一是受害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肇事者不支付或不完全支付治疗费用;二是受害人多为家中主要劳动力,主要收入来源者;三是事故多发生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四是被告经济条件一般或偏下需要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不积极理赔或者消极等待法院判决;五是摩托车撞人或互撞事故较多;六是对外地肇事车辆多需申请保全措施扣押车辆。

  该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准予缓交诉讼费用,对在起诉时提交了书面申请,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其中多为受害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而肇事者不支付或不完全支付医疗费用,伴随受害人家庭经济困难,在决定立案之前作出准予缓交的决定给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为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