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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妻子告丈夫 合力调解续亲情
作者:吴水林  发布时间:2010-07-21 16:15:26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身患精神病的妻子张某,在父亲无力继续交付治疗费用的情况下,无奈的将丈夫郭某告上法庭,要求丈夫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7月16日,星子法院蛟塘人民法庭的办案法官与镇村干部及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一起真心调解,终于促使郭某从心底里认识到过错,郭某承诺从此再不要岳父到处借债,岳父垫付的医疗费尽快偿还,自己承担起妻子今后一切的医疗费和生活费,并保证今后一定悉心照顾妻子,积极履行做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系夫妻关系,2006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2007年2月生育一个儿子,不久张某开始精神恍惚,言行有些不正常,经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先后曾在南昌和九江等地治疗。从去年11月开始,郭某渐渐疏远妻子,张某被迫回到娘家,从此郭某对妻子一直不管不问。

  今年5月,张某病情复发,再次住进九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至今仍在住院治疗。期间,张某父亲靠借钱已经支付医疗费  元,目前再无力筹借资金为女儿治病,无奈之下,原告父亲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于7月2日来到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婿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第二天,法庭干警陪同张某父亲来到县司法局,通过协调,很快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接着帮助写好诉状,并赶在上午下班之前到法院办理完诉讼费免交和立案手续以及立案材料移交手续。7月5日,当得知郭某回家后,办案人员于当晚8点多与村干部一起找到郭某,冒着酷热做了一个多少时思想工作,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考虑到该案的社会效果和特殊性,7月16日,办案法官秉着矛盾纠纷化解,邀请镇村干部以及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和司法协理员,经过4个多小时的法律宣传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郭某被大家的真心为民办事精神所感动,当场承认了错误,保证尽快偿还岳父垫付的医疗费,并承诺要自己照顾妻子,支付妻子的一切治疗费用和生活费,并表示今后一定悉心关心妻子,尽到丈夫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该案终于在开庭前得到圆满调解,当天就在当地传开,办案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真心为民的精神,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许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