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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辞工为哪般 只因盗窃骗汇款
作者:徐宝芹  发布时间:2010-07-21 15:36:23 打印 字号: | |
  星子法院网讯 7月21日上午,星子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窃、诈骗案。被告人阳某犯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阳某在九江“足不出户”洗脚城辞工前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在借到同事万某价值788元手机后辞职,后销赃获款100元。2009年12月阳某在九江市思麦博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内又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骗到钱某价值650元手机后辞职。2010年1月阳某在九江市闵都休闲会所以借手机发短信为由,故伎重演借到居某价值1312.50元手机后辞职离开。

  2010年3月阳某在星子县城柳絮路足道馆上班时潜入同事宿舍内偷走黄某价值340元手机一部,并利用盗窃来的手机以黄某名义给吴某发短信,谎称在外地手术借钱2100元。吴某信以为真将钱汇入了杨某指定帐户中,又以黄某名义给李某发短信,谎称在外地手术借钱1000元。李某真将钱汇入了杨某指定帐户中,诈骗来的3100元被阳某取走后挥霍一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3090.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阳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31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但被告人阳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许秉国